物业税事宜(不包括由个别人士全权拥有的物业)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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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我不符合网上报税的准则并遗失了我的文本物业税报税表。我怎样可以透过「税务易」帐户索取复本?答
你可在物业税事宜下「税务状况」部分的「报税表」页面内,于尚未提交的报税表一栏中按「索取物业税报税表复本」键,你将会被带到要求发出物业税报税表﹙BIR57或BIR58﹚复本的网页。在提交要求后,报税表将会在4个工作天内寄往物业税档案内的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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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我可否检视所有我过往提交的报税表?答
你只可检视你于过往6年内透过互联网提交的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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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提交报税表的纪录须多久才会在「税务易」帐户内更新?答
有关报税表透过互联网提交的纪录会即时更新。经其他方法提交的报税表纪录需较长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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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我可否于网上索取3年前发出的物业税评税通知书副本?答
你的「税务易」帐户会详列过往3年内,并于2025年7月21日起税务局向你发出的评税,你可在「税务状况」部分检视有关评税通知书副本。至于其他评税,你可以透过「作出要求 / 回复」的服务索取有关通知书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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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5.我怎样才可以选择以电子信息接收关于物业税评税及缴税的通知书及文件?答
你只要建立了「税务易」帐户,便可以电子信息接收相关通知书及文件。如有需要,你也可在「税务易」帐户内物业税的「档案资料」部分更改你的选择。请注意,有关更改一般需时1个工作天才能生效。
请注意,无论你是否选择收取电子通知书,本局仍会继续发出缴款收据至你的信息匣中的收件匣。但如你取消你的「税务易」帐户,我们将不会再向你发出任何形式的缴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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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6.我收到一份物业税报税表(BIR57)。我可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吗?答
如你的个案符合局长指明的准则,你便可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并可自动获延长提交期限两星期。有关电子报税的详情,请参阅电子方式提交物业税报税表(BIR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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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7.我可否将未完成的报税表储存,稍后才继续填报及正式提交?答
你可按 [储存及离开] 键把已输入的资料储存下来。有关资料可储存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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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8.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时,我可如何签署报税表?答
你可使用「税务易」下的「个人税务网站」通行密码、「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码(附注)、认可的数码证书或「智方便+」户口签署报税表。
(附注:只适用于以「我的政府一站通」帐户及密码登入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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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9.我如何能确知已成功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 我可否于提交报税表后检视该报税表上的资料?答
纳税人以电子方式成功提交报税表后,荧幕会即时显示「确认通知书」。你亦可随即在「物业税务事宜」>「税务状况」部分的「报税表」栏目内检视该报税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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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0.我已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我怎样才可以更正错误填报的资料或提交补充资料?答
如你是「税务易」用户,你可透过「税务事宜 > 物业税(由2名或以上业主拥有)> 作出要求/回复」内的「报税表的补充资料」服务,提交你的通知书。你亦可向税务局局长提交经签署的文本通知书,注明你的姓名、档案号码、有关的课税年度及要更正或补充资料事项的详情。你不应以文本报税表作上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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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1.透过互联网提交的报税表内的资料是否安全?答
是。详情请参阅「税务易」保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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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2.「税务状况─缴税」部分内会显示甚么种类的税单?答
「税务状况─缴税」部分会显示与物业税(不包括由个别人士全权拥有的物业)有关的税单。所显示的税单并不包括1993/94课税年度以前的税单、破产个案中债权证明表所涵盖的税单及应付法院费用、判定债项的利息等非课税性质款项的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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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3.我于今天较早时到邮政局以现金缴付了一张未清缴的税单。为什么有关金额并没有在「税务状况」部分内反映出来?答
一般而言,税务局需2个工作天才收到税款及更新本局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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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4.我可否透过「税务易」索取缴税证明书?答
「个人税务网站」的帐户持有人可透过「税务易」索取课税年度属1993/94或以后的税单的缴税证明书。如缴款日期已超逾7年,有关缴款证明书可能不获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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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5.我应怎样透过「税务易」的「个人税务网站」帐户索取缴税证明书?答
你可在物业税务事宜下的「税务状况」的缴税部分内,按「索取缴税证明书」,然后跟随网页上指示的程序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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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6.我何时才可收到已申请的缴税证明书?答
一般情况下,缴税证明书会即时以电子方式传送到你「税务易」的「个人税务网站」帐户的信息匣的收件匣内。未能经系统即时处理的申请,税务局会于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天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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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7.我打印了一份「缴税证明书」,但发现边缘附近的一些资讯被截断了。这个问题可以如何解决?答
根据你所使用的 Adobe Reader 的版本,你可以在「列印」对话框中,选择「缩小以符合可列印的区域」(位于「页面处理」下的「页面缩放」)或「缩小超过大小的页面」(位于「页面大小调整和处理」下的「大小」选项)来打印一份完整的「缴税证明书」。而你所选择的「缩小以符合可列印的区域」或「缩小超过大小的页面」选项,将一直维持至下一次变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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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8.我是否会收到我所有税单的电子收据?答
就物业税务事宜而言,「税务易」「个人税务网站」及「商业税务网站」的帐户持有人以邮寄或电子方式缴付物业税(不包括由个别人士全权拥有的物业)税款,会收到有关的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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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9.如我亲临香港的邮政局缴税,我是否会收到电子收据?答
以邮寄或电子方式缴付税款才会收到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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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我该怎样才可以查阅电子收据?答
你可登入你的「税务易」「个人税务网站」或「商业税务网站」帐户,在信息匣的收件匣部分,有关电子收据的信息内按「检视」键以查阅该电子收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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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1.我以电子方式缴付税款后,何时才可收到电子收据?答
一般情况下,税务局会在收到税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以电子方式付款的「税务易」的「个人税务网站」及「商业税务网站」帐户持有人发出电子收据。该电子收据会以电子方式传送到你的信息匣的收件匣内。同时,如你曾提供你的电邮地址和选择收取电邮,你会收到电邮,通知你阅读有关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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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2.如何才能完整打印电子收据(PDF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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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3.如果我并非「税务易」的帐户持有人,我可以收到电子收据吗?答
此项服务只向「税务易」的「个人税务网站」及「商业税务网站」帐户持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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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4.我何时会收到缴税的提示信息?答
你会于税款的缴税期限前约一星期透过「税务易」帐户收到提示信息。此外,如你曾提供你的个人电邮地址和选择收取电邮,你会收到电邮,通知你阅读有关提示信息。